一個對神和人負責的生命,對教會的合一和有目標的成長,極為重要。在以弗所書4:17-32,保羅不厭其煩地再一次地、但用反面的說法,告訴我們當如何行事為人。同樣的,他再用一種比對的手法,讓讀者加深對這方面的認知。
我們應有怎樣的行事為人方式?我們先從反面著手。第17節清楚告訴我們「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這個也是基督徒從前的行事方式。
「存虛妄的心」的意思是,沒有意識,沒有目的,結果心裡是昏昧──整個人黑暗沒有光明,低沉,不知為何而活。簡單來說,這就像時下一些年青人,無論你問他甚麼,他都只是得一個答案:「不知!道」
究竟為甚麼會這樣呢?聖經告訴我們有為他們「心裡無知」(沒有對基督的認識(見弗4:13)),因而變得剛硬。這些的情感會變得麻木、理性變得模糊、判辨能力混亂、價值和邏輯扭曲。羅馬書1:21-32有更進一步的講解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換個角度看,教會中的是是非非、不負責任及破壞弟兄姊妹或教會聲譽的話、破壞團契和弟兄姊妹對領袖和牧者信任的話,都來自這種虛妄的心。如果弟兄姊妹意識到自己的身份和召命,看到神交付他生命的目的和帶領他參與教會的目的,他就不會輕易地被其他事情移動,做出不榮耀神、傷害別人的事。作為教會的牧者,我建議大家一方面為身邊這些人代禱,但絕不可以與他們的罪和罪行有份(提前5:22下)。弗4:18清楚告訴我們,因為這樣行的人「與神的生命隔絕」。因為他們在這種生活方式下,他們不相信神的主權和能力,也因此不會尋求從神而來的大能,去委身於神想我們完成的事情;而這些人的悲慘是,他們一直在絆倒人。這種人會掉進一種惡性循環中:他們變得麻木(良心喪盡,4:19,原文沒有「良心」一詞),就放縱私慾,隨著自己不屬神、不得神的喜好來生活,結果就是從各方面污穢了自己的生命。這就是以上引用羅馬書1所提出的見解。
神絕不希望我們這樣運用祂藉著祂愛子耶穌重價買贖我們的生命。下週我們從正面來看神所喜悅,對神和人負責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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