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 星期三

2011年九月第一週

《在地若天的生活》(弗5:1-6:9)

以弗所書5至6:9應為一個完整段落,談及基督徒一個在地若天的生活方式。然而整個大段從四1-六9,可見保羅重重覆覆地說明基督徒的新生活是怎樣出現和持續。例如5:3-4正回應著4:29,基督徒應如何說話,甚麼該說,甚麼應該制止。

故此,我們可把這段經文如此分段:
  • 四1-五21:一般生活的實踐原則
  • 五22-六9: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實踐
由此可見,他很重視以弗所人如何活出一種在地若天的生活方式。教會生活就是日常生活。信仰倫理就是生活倫理。這也是恩賜運作在日常生活中背後應有的態度。
這基於第4章的教導和提醒。我們本是活在與人和好,和向神長進(與神和好)的生活中。二者是二而一的,故此,我們重視舊新生活的比對時,我們在聖靈的能力中,我們就能改換心志,穿上新人。

讓我們今天先看5:1-14的教導。第5章延續4:1的說法:「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但第5章卻更進一步,不單要我們與蒙召的恩相稱,更要與召我們的神相似。5:1指出我們「該效法神」。效法有「模仿」的意思,作為神的一個複本,這實在與彼得要求我們一樣「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那我們該怎樣效法神?5:2說:「憑愛心行事。」5:25以夫妻生活的實例說明時,更清楚道明「好像基督捨己」。實在5:24中所指的「順服」更明確地說,就是捨己,保羅在腓2:6-11很清楚的以基督耶穌的生命說明。

這種捨己的生活方式反映在人際關係上。如5章中夫妻的關係、6:4中捨棄作為父親的權柄及以後談到的主僕關係都包括在內。聖經要求我們不是委屈自己而捨己,乃是為成為取悅神的祭物而捨己和行事。6:6-7清楚告訴我們:「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如果我們能分辨願意順從神,或願意作惡二者的話,我們就明白甚麼是討神喜悅。前者就是馨香的祭物。弗 5:10 教訓我們「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羅12:1-2豈不迴響著這教導嗎?唯有我們先先獻上自己,才能分辨神的旨意。因為獻上自己,就是願意順從神。活祭,是上了祭壇上仍可決定是否走下祭壇的。基督就是那活祭的理型。

你預備好像基督一樣獻上自己與上帝、教會,和身邊的人而生活嗎?

《為主而活》
1
我願獻身心,為基督而活,在一切事上,討我主喜悅,
歡欣順服主,憑主旨導引,樂背負十架,一路隨主行。
哦,主耶穌我救主,我心奉獻給你,

副歌:
因你在十字架上,為贖我罪釘死,
我要你作我救主,來住在我心裡,
我一生一世到永遠,哦,主完全歸你。

2
慈悲主耶穌,受死作中保,使我免罪孽,復與神和好,
感激主大愛,願聽主呼召,奉獻我一切,來隨主引導。

3
無論何境遇,總為主作工,盡各樣本分,使主名得榮,
倘或有苦難,我情願忍受,為主名盡忠,得永遠生命。

4
在短瞬世間,願為主而活,因我心所愛,惟有主笑容,
深願為我主,尋找失迷羊,引領疲倦人,安息主懷中。

2011年8月24日 星期三

2011年八月第四週

經文閱讀:弗4:20-32

弗4:20「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保羅對於擁有新生命的我和你,有很清楚的要求。他清楚地指出了對神和人負責任的生活方式──這也應該是我們教會中和日常生活中的生活方式。

我們應該有新的行事為人方式,因為比對過往,我們了有新的知識(vv.20-24)。因此我們要「脫去舊人」。請注意,這是完全可能的、容易的,不難的。「江山易改,品性難移」在神的眼中是不然的。我們應改換我們的眼光:舊人只如舊衣服一樣,這樣我們便容易投入改換中。
脫去舊衣的目的為穿上新衣,所以我們要穿上新人。這個新人不單指我們的新生命。對保羅來說,可能有一個更重要的意義,這個新人就是基督耶穌本人。(參羅5:14──亞當那是那以後要來之人(基督)的預像。)唯有基督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才能使心志改換一新。弗6所說的穿上全副軍裝才有可能──因為耶穌基督就是那外衣,唯有祂才有絕對的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改換心志」就是說,我們的思維、想法要改換,讓神的靈來主導我們的靈,才能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才能合乎神的標準。

弗4:25-32 教導我們怎樣穿上新人。這些都是很實質的建議。
  1. 說實話
  2. 生氣卻不要犯罪--可以為一些不公義的事情憤怒(跟著神的憤怒而憤怒),但卻不要用自己的計仔來「替天行道」。就如我最近要求大家不要在facebook上寫下惡毒的說話。無論我們對甚麼事情不滿意,也不要讓神對我們不滿意。因為這些惡毒的說話和想法會侵害我們的心志,使我們在內裡建立了某種情感和價值的模式。
  3. 不可含怒到日落:要讓自己常常謙卑在神面前,被神處理生命──快快地處理。
  4. 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不可給牠空隙,不要為自己的罪找藉口,不可與牠合作
  5. 要下定決心,改變你過去的生活方式(4:28)
  6. 要留意說話的方式(4:29):多講感恩、造就、安慰、勸勉的話。
  7. 不要叫聖靈擔憂,回應1:13-14。因為我們得了聖靈為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正如從前跟大家分享過,這種等候不是消極的”hea”,而是積極地傳揚福音,在神聖靈的大能中更新世界。或許我們所做的不完美(否則耶穌也不需回來,一次更新天地),但並不否定我們讓世界、我們的職場更新的意義。
  8. 處理自己生命任何不屬於神的事情。
結論:對神負責、對人負責

其實,如果我們真的要在弗4找出一個中心的想法的話,我相信弗4:32給我們一個很清楚的,對神負責和對人負責的生活方式。
弗 4:32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2011年八月第三週

經文閱讀:弗4:17-19

一個對神和人負責的生命,對教會的合一和有目標的成長,極為重要。在以弗所書4:17-32,保羅不厭其煩地再一次地、但用反面的說法,告訴我們當如何行事為人。同樣的,他再用一種比對的手法,讓讀者加深對這方面的認知。

我們應有怎樣的行事為人方式?我們先從反面著手。第17節清楚告訴我們「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這個也是基督徒從前的行事方式。

「存虛妄的心」的意思是,沒有意識,沒有目的,結果心裡是昏昧──整個人黑暗沒有光明,低沉,不知為何而活。簡單來說,這就像時下一些年青人,無論你問他甚麼,他都只是得一個答案:「不知!道」

究竟為甚麼會這樣呢?聖經告訴我們有為他們「心裡無知」(沒有對基督的認識(見弗4:13)),因而變得剛硬。這些的情感會變得麻木、理性變得模糊、判辨能力混亂、價值和邏輯扭曲。羅馬書1:21-32有更進一步的講解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換個角度看,教會中的是是非非、不負責任及破壞弟兄姊妹或教會聲譽的話、破壞團契和弟兄姊妹對領袖和牧者信任的話,都來自這種虛妄的心。如果弟兄姊妹意識到自己的身份和召命,看到神交付他生命的目的和帶領他參與教會的目的,他就不會輕易地被其他事情移動,做出不榮耀神、傷害別人的事。作為教會的牧者,我建議大家一方面為身邊這些人代禱,但絕不可以與他們的罪和罪行有份(提前5:22下)。弗4:18清楚告訴我們,因為這樣行的人「與神的生命隔絕」。因為他們在這種生活方式下,他們不相信神的主權和能力,也因此不會尋求從神而來的大能,去委身於神想我們完成的事情;而這些人的悲慘是,他們一直在絆倒人。這種人會掉進一種惡性循環中:他們變得麻木(良心喪盡,4:19,原文沒有「良心」一詞),就放縱私慾,隨著自己不屬神、不得神的喜好來生活,結果就是從各方面污穢了自己的生命。這就是以上引用羅馬書1所提出的見解。

神絕不希望我們這樣運用祂藉著祂愛子耶穌重價買贖我們的生命。下週我們從正面來看神所喜悅,對神和人負責的生活方式。

2011年8月10日 星期三

2011年八月第二週

承上週,如果我們在教會生活中我們要彼此負責,那麼我們可以怎樣進行呢?以弗所書4:2-16給我們很清楚的教導,叫我們知道怎樣「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

4:2-6清楚要求教會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請容許我再說,聖經從來沒有要求我們「追求」合一,因為教會──基督的身體──本來就是「一」的,神也是充滿這合一的教會。這說話回應著一23; 二14-18;三 19-20的教導。很多時候我們說要「追求」合一,其實就是對別人不和我們同心所發出的埋怨。所以,保守合一要留意以下兩個層面──對人方面及對神方面。

對人方面(2-3節)
  1. 我們要「謙卑」。我相信謙卑最好的解釋莫過於保羅在腓2:3所說的「看別人比自己強」。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有一個願意成全別人的心、願意受教的心、願意順服的心。
  2. 我們要「溫柔」。我們當學習柔和地接受,甘願被馴服--自以為應該憤怒的而不憤怒/除非是神憤怒的事,因為雅各書1:20告訴我們,人的怒氣不能成就神的義。套用我們今日的用語,人的情緒和所帶來的感受和行動不能完成神的旨意和願望。
  3. 我們要「忍耐」(原文是「對人的忍耐」)。我們需要對神有信心,神能改變人和事,神會為我們的好處而工作,而且神所做的一切、藉著人手所造的一切(甚至是不法人的手),最終必帶來「我們」的好處(羅8:28)。當「萬事互相效力」時,我們成為「萬事」的一部份。
  4. 我們要「用愛心互相寬容」。我們需要在神愛我們一樣的愛中彼此支持。最實在的做法就是神怎樣給與我機會,我們也同樣給與別人機會。就像加 6:1所說的:「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
  5. 我們要「用和平彼此聯絡」。簡單來說,我們要追求和睦,並且要主動地以和睦來緊密連結大家的關係。當你回想弗3:1-13節時,你會記得我曾經提出耶穌基督就是使神人和睦的榜樣,也把使神人和睦的職份交託給我們。故此,我們也被稱為「使人和睦的人」。(太5:9)故此我們在教會,不是以利益或其他暗藏的不能告人的原因--想討好別人、想追女仔,想人認同來與人聯合……我們與別人的聯合是為了帶來別人與神的聯合、與聖靈的聯合!

對神方面:我們需要善待恩賜、善用恩賜。
第7節說的「蒙恩」不一定指我們的得救,該節經文可以譯作:「我們得蒙神的喜悅」,或者有更進深一步的意思:我們向別人給與神的恩典。那麼,為甚麼我們可以得神的喜悅,和給與神的恩典? 聖經給我們的答安是:照基督所衡量給我們的恩賜。按弗三7所說的,這是照神運行的大能賜給我們的,這是聖靈的大能在我們身上的彰顯。我們應讓求神的大能在我們身上彰顯。(回應一15-23;三20-21)這不是為著我們自己的好處,得醫治、得釋放,聖靈的工作乃使我們成為一個合一的教會──基督的身體──可以彰顯祂的權柄和能力,在祂的愛中為我們身邊的人和世界帶來拯救。

故此弗 4:8 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這正好回應著太28:18耶穌自己的說話和應許:基於基督已經得著的權柄,祂將這行使恩賜的能力和權柄賜給教會。基督得到聖靈是無限量的(約三34),祂按著祂對我們的理解(不是能力,或祂對我們的喜好,而是我們在祂國度中可以達到的、最令祂得榮耀、我們最能得滿足的地方)來給我們恩賜。

因此,我們明白了神的心腸--祂賜下恩賜的目的。當我們忠心於運用祂所賜給我們的恩賜時,我們也就同時向神和人負責。我們需然領受不同的恩賜,卻有相同的目的;五重職事,無分大小,只是功用上的分別。五重職事的目的乃是使每一個聖徒被神裝備,來彼此服事。我們要有一種信心,就是從神聖靈的運作中發現自己如何被神建立,以此來服事他人。

故此,就在恩賜的運作中,我們看到相同的目的。弗4:13-16告訴我們,當我們朝這方向進行時,我們在建立基督的身體,使大家在所信的真道上有相同的領受,使我們能同心的以基督一體的身體服事。這是正面的部份。反過來說,我們也不不會被世間的錯誤的價值觀所影響(v.14),而使教會服事的能力受到限制。也正因為我們要維持這目的,維持合一,我們也學會彼此誠實相待(v.15),這是渴慕基督同在的很具體的表現,並與祂結連,正如弗4:25說,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

2011年八月第一週

以弗所書第四章:《新生活展現新恩賜》

經文閱讀:弗四
  以弗所書一至三章談到神的恩典怎樣發生在我們身上,這恩典叫教在與神和好,與人和睦的情況下生活。所以教會的生活並不是一種人與人的關係那麼簡單,教會生活中的待人接物本所就有屬靈的意義和取向。故此,這種屬靈取向使我們意識到耶穌基督──那充滿萬有者真的充滿著教會。就像弗1:23清楚告訴我們,「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事實上,4:10再一次提醒我們,「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而祂在充滿萬有之時,就賜給教會各樣的恩賜。(4:7-10)這裡涉及一個很重要的大原則:教會生活必須有恩賜運作。而當教會運作恩賜時,就表明那充滿萬有者充滿著教會,與教會同在,由此教會清晰地、可見地、可觸摸地把基督耶穌彰顯和啟示出來。教會活現基督不單是指「生活見證」,更是大能的彰顯。
  故此,基督徒的生活方式,是榮耀真神(3:21),同時也是透過恩賜建立教會(4:12)和向外宣教。所以,教會作為一個整體,並且當中每一個個人(留意這二而一的關係),都要意識到保羅在第四章提到的重要真理:我們在神的恩典下生活,是需要負上責任的。腓三20稱我們為「天上的國民」:國民須負上他作為國民的責任。正如富蘭克林曾經說到一個美國公民的責任﹕「人生中有兩件事必然會發生,就是死亡和交稅。」那麼,天上的國民需負何種責任呢?
  開宗明義,保羅在4:1 這樣直率地告誡我們: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這句話是整卷以弗所書的分水綫。保羅在以弗所書前三章,透過不段的敬拜,輔以神學與理論說明一切理由。既然理由充份,那麼現在我們就需進入行動的部份,這也是基督徒生活的道德所在。留意保羅這句話也是以弗所書後三章的前言。
  「行事為人」這詞語曾經出現在二2,10,又在四 1,17,五8,15再次出現,可見這觀念非常重要。保羅這用詞明顯提醒受書人要有一種舊新生活的比對。(正如第二章的開始)這不單是基督徒蒙恩生活的大原則,這也是基督徒生活的道德責任。基督徒的道德很簡單:向神負責,彼此負責。但我們在向神負責時,我們也會向彼此負責;但我們彼此負責時,我們也在向神負責。這是二而一的。
  下週我們將會進一步談及怎樣彼此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