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閱讀:弗3:1-13
保羅在第一及二章談到神在萬古之先所設立的奧秘,終於在第三章揭秘。
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 3:6 )
正如我一直指出,保羅在第一及第二章不厭其煩地說明,因為在教會中不同背景的人他們不單同蒙恩典,而且也有著同樣性質的過去,然而,基督的救恩使卻使教會中不同背景的人得以與神和好,與人和睦。(弗2:11-22)那麼,這種活在恩典的現況究竟對基督徒和合一教會的整體究竟有何重要意義呢?如果我們不正視這問題,我們的教會就會從內聚走向內耗。因為教會只是注意著內向的事--信徒的宗教虔敬、信徒間的團契生活。
但保羅卻實在明白這奧秘的意義。(弗3:3)第三章中,保羅要求我們的生命由內走向外,由神走向人。就是說,我們從聖靈中體會與神團契的真實,從而建立與人團契的信心。這不單是教會中的所有人,而是教會以外的人。教會是一個從團契變成宣教的命體。
保羅自己就成為了教會宣教的榜樣。正如三1以「因此」開始--保羅為這恩典,就是猶太人、外邦人,教會中不同族群和背景的人,因著聽聞福音,得以彼此合一成為聖靈的殿而被囚、受苦。
如果我們細心研讀聖經,我們會發現三1-11有一個很有趣的轉折:由「我」變成「我們」(特別注意11節下半開始,至12-13節)。這是保羅刻意的安排,為了要告訴我們讀者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們作為教會與他一同經歷了這個奧秘(第10節),得著這偉大的信仰。實在這奧秘是一個恩典(grace, 第7節,原文不是「恩賜」。恩賜是中文聖經的翻譯),這恩典是在神的大能中領受的──叫耶穌復活的大能使我們可以在祂裡面活過來。而這恩典是叫我們可以繼續活在這奧秘中:故此,第8節中保羅提及的「傳福音」行動,就是對活在這恩典中的確認和延續。得救的人(教會)不是停留在這神所賜的、藉著基督完成的和睦中,而是使人與神和我們與其他人活在和睦中。這就是宣教。保羅在林後5:18-6:1給我們很好的註腳: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 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無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我們與 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
故此我們就帶著一個宣教的責任而活。但同一時間,也因為教會活在神的恩典裡面,我們可以安心--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進到神的恩典裡。(弗3:12)
既是如此,我們在恩典裡也不怕為主受苦,就像保羅一樣。正如他曾在腓 1:29如此提醒教會:「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因為我們心裡的力量會叫我們剛強起來。」
當我們讀到弗3章這段經文時,我們實在應要作出以下反省--耶穌早已在離世前清楚告訴教會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 16:33)
我們不能安心的理由是因為我們沒有在神的大能中進入祂的恩典內,我們知道恩典,卻沒有經歷恩典,因此,我們沒有追求持續實現這恩典,和在別人身上看見恩典出現的動力。我們應該靠著祂的大能大力多嘗主恩的滋味。
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進到神的恩典裡。(弗3:12)
下一週讓我們談談保羅對我們怎樣進入神恩典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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