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六四的廿二週年。對香港人來說,六四非常重要。它不單標誌著對民主的渴求,也標誌著香港人另類的忠誠。記得在大學事期看劉賓雁的《第二類忠誠》,激起了很多思緒。實在作為基督徒,「是其是,非其非」是十分重要的生命果子。
每一年六四都有紀念活動。它有它的宗教意義。當我們很嚴肅地面對六四的傷痕,我們也要認真地看待盼望。但盼望不是虛無的,但實質的盼望也不是人為的。記得在1989年風雨飄搖的時代,也有人認為不會出現大規模的流血事件。因為這不合常理。但人的罪性卻不是常理可以說明和預期的。說實在,我想很多人,甚至基督徒都不明白這段歷史為甚麼要這樣慘烈地發生;但它終究發生了。神在這慘劇背後嗎?祂掌權嗎?祂慈愛嗎?祂憐憫嗎?那時正好是我讀神學的日子,也有人提出「基督在民運死難者中」的說法。我不明白這歷史現實。但我相信神在使萬事互相效力。
我們不單有「明天會更好」的盼望。因為我們深信神在掌權,所以我們就算不明白,也相信神在掌管、神在拖帶。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因不同的階層、能力、崗位,在社會上發生不同的影響力,我們也是在神的掌管下,為要完成祂的心意。神在使用不同的人補救其他人的錯誤,就正如基督為我們捨身補救亞當遺下的罪性。神沒有阻事慘劇,我想(不一定正確),也是在告訴我們人如果不行在神「純全、善良、可喜悅的旨意」下,所能帶來的破壞有多大的程度。人破壞了,人有責任被警惕、人有責任去修補。因為祂自己最先開始這修補。神修補的方法是透過獨生愛子耶穌的代贖的死,使我們被稱為義,恢復那種「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的生命狀態。所以,當我們在不同崗位時,我們都是與基督一樣,作為神的兒子,靠著父神給與的恩典去修補其他人所帶來的破壞。否則,我們所有的重建工作只能在恐懼、仇恨當中開始和進行,出來的果子也會是恐懼和仇恨。
我們不一定每一個人都是政治家。但我們都是能在禱告中明白神心意,並且活出神心意的人。當我們要求社會更公義時,我們理應活得更公義。就像最近「僭建」的「鬧劇」,最初指控別人的人竟也有相似的僭建。這會使人產生疑問:究竟大家追求的是甚麼呢?
如果我們堅持以「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的禱告,我們便應有最基本的忠誠。忠於神透過聖經、聖靈感動給我們的託付,使我們使人與神和好,與人和睦。這不單是傳福音的工作,更時在我們生命中活出公義,讓人能在公義中感到平安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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