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5日 星期四

2011年12月第三週

紀律與權柄的行使

教會的紀律永遠建基於憐恤和饒恕。因為教會整體生活反映著神透過基督賦與的新生命--有祂樣式和性情的生命。正因為這緣故,紀律永遠不是基於行使紀律者所有的權柄,因為謙卑、順服和溫柔是權柄的來源。如果有些人太過著重權柄、爭取權柄、行使權柄,只說明了他根本不明白基督生命之所謂和所是。

這裡回到我們上週談到「每一個門徒應紀律自己」的問題。這種紀律除了使我們得著基督的生命,和活出基督生命的目標和能力之外,更重要的,就是使自己能在整個基督身體中合乎中道地互相協助、彼此成全。這種生命的紀律,並不單指要勤讀經、勤禱告、準時參與聚會、出席支持教會聚會……等。這種生命的紀律在大原則上就是一種自我制約、自我倒空,以成全上帝旨意,成全教會肢體在使用恩賜時得以成長、有效服事身邊世界和宣教。腓2:5要求我們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跟著在2:6-11解釋和說明耶穌基督的心腸、祂的決定和意志。祂示範了甚麼是倒空自己、制約自己。今日我們的社會喜歡制約別人的權利,來膨漲自己的權益。無論是我們憎惡的官商勾結、地產霸權,抑或是弱勢群體,普羅大眾,似乎都掉進了這種沒有約束的追求中--物質追求、權益追求……,以致使其他人受到很大程度的虧損。如果我們今日認真地批判這些社會歪風,那麼我們更應遵主聖範。

正因為教會的紀律基於憐恤和饒恕,所以我們需要聖經幫助我們有對人的忍耐。忍耐(makrothumia)這字在西1:11翻譯作「寬容」。在同一節的聖經的「另一個」「忍耐」(hupomone)才是指向對事情的堅持。忍耐是基於對神信實和工作的信心,寬容卻是對神性情的流露。沒有了這種神性情的流露,紀律行動只會是達到一己利益的手段。

行使紀律和接受紀律雙方面,都反映著對完全基督生命的追求。請不要太快對號入座,認為我所說的紀律就是懲罰,並且我在這裡美化懲罰。生命的紀律在還未進到懲罰的層次前,就是彼此以真理要求。這就是用「愛心說誠實話」的實意。(弗4:15)

我完全相信聖靈在人心裡動工,可以叫人愛神的紀律。這也是為甚麼我們教會會花上很多時間敬拜親近神的原因。唯有人參與在神聖潔生命中,紀律才可能自發。這種紀律才能帶來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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