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4日 星期五

2011年二月第一週

年初一有一位不到四歲的小朋友這樣向我拜年:「恭祝你新年快樂、龍馬精神、心想事"情"。」聽著的人都樂透了。我對他的爸爸媽媽說(當然不會對著小朋友!):「如果我整年都"心想事情",那麼我今年一定會得抑鬱病了。」
耶穌知道我們常常「心想事情」,而不是心想事成。所以祂在馬太福音六章要求我們靠著渴慕神的國和神的義(這是聖靈充滿的生活啊!)來放下屬地的憂慮。保羅教導我們要思念上面的事。(西三2)不過,生命有趣的地方是,天上的事和地上的事很多時候是不能分割的。那麼我們怎樣避免不適當的憂慮呢?上面的事有何特徵呢?
其實過去的兩週,我也被一些事情深深困擾著。有肢體禱告後向我發出一些先知性的提醒:仇敵已在做大分化的工作, 要築起禱告網抵擋牠……」這本來已是我十分提防的事情,因為我也察覺這是真實的。對我來說,這不單是指著我們教會而言,也指著與我們有關的服事群體。結果在過年前真的發生了一些事情,令我十分難過、也十分沉重。仇敵的攻擊是不會停止,且四方八面的,也絕不會用我們的理性和邏輯思維使事情發生。這好像是地上的事,但實在是上面的事。我們要做好準備。
在初一晚餐時,有人問我一個問題:怎樣確保先知性的服事的安全性?這問題正就是關於上面的事。
如果我們細心看聖經,特別是書信時,我們不能否定使徒們不單以使徒的身份教導教會,也是基於先知的服事來進行他的指導。 對聽的人來說,他要求他們活出信仰的生活--活在神的國中。這些人有一個特徵,就是他們追求長進;否則有一些人是會被淘汱的,或是自招失敗。思念天上的事的人必然會追求長進,要求自己有耶穌基督的樣式。沒有這種想法的人,對自己和教會都是一種危險。這種追求長進的生活,要反映在日常生活、待人接物,和事奉的生命上。這種追求是可以被人看見的。沒有這種生命追求的人,自然會與追求成長的人有所分化。但人為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就會把錯的看成是對的,結果分化會越來越嚴重。書信中很多教會都反映著這問題。
第二方面,思念天上的事的人,必然會重視別人和群體的好處多於自己的好處。但當重視別人好處時,這些人也會留心他們所注意的是否合乎真理和屬神的心意。特別在一個後現代的社會,也在人權和民權日益受重視的香港 ,信徒對這種狀況需要特別小心。聖靈在年卅給我一個感動:服事者可以行使權柄(authority),因為他們在服事中有被委派的權(right),但權的使用必須正確(right)。聖經教導我們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有時我們要為大我而輕看小我,否則我們無從談論服事。我們也要幫助一些肢體看到大我的需要,而放下小我。這不是欺壓和剝削。很多時,注重小我,就帶來分化。這些小我可能是我們的願望(慾望)--情感的需要、被肯定的需要、行使權柄的需要、觀念上的自我肯定、實質的利益……如果我們常常在禱告中,求聖靈感動和提醒我們如此反省,那麼我們的行事為人必定謙卑和謙厚。人也能看見。
正如上週講道提及,先知的服事很容易受到污染。正因為它帶來極大的能力,所以仇敵也會攔阻教會進到這種超自然的運作中。我深願教會能被神大大使用,我渴望心想事成。你們預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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